发布时间:2025-10-15 17:57:30    次浏览
安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地址:九龙路76号附近电话:(0797)3752031关注微信号:bcbc6655帮你选到好车牌!车牌网上选号,车牌拍卖信息统统都有!安远车牌号码预选系统:http://jx.122.gov.cn/拓展阅读为加强赣州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实现“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的减排,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每位车主和驾驶员都是“排头兵”,请大家仔细阅读公告,并快速传播。一、自2014年12月1日起,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轻型汽油车、轻型柴油车、两用燃料车及单一气体燃料车等车型,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简称“国四标准”)。凡不符合上述规定排放标准的车辆,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不予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注册登记。在2014年12月1日之前已购买的新车(以机动车销售发票日期为准)可继续办理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和车辆注册登记手续。二、自2014年12月1日起,办理外地转入赣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机动车,凡不符合“国四标准”要求以及经环保检验(或维修后检验)不合格的外地转入车辆,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不予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机动车转入手续。三、机动车生产及销售企业应当根据环保部公布的机动车环保达标车型公告要求,按期停止在本市销售达不到“国四标准”的发动机及轻型汽油车、轻型柴油车、两用燃料车、单一气体燃料车等规定的各类车型,并在销售机动车时向购车者告知本通告的有关规定。四、本通告所称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指《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阶段)》(GB18352.3-2005)、《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Ⅴ阶段)》(GB17691-2005)、《重型车用汽油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阶段)》(GB14762.3-2008)中的“国四标准”。五、机动车环保达标车型公告可登陆中国环境保护部网站(www.zhb.gov.cn)进行查询,具体车型目录可登录机动车环保网(www.vecc-mep.org.cn)进行查询。